公元486年(南齐武帝永明四年),改蕲阳县为齐昌县,沿用至隋初,共112年,故后人或称蕲春为齐昌。置齐昌郡,辖阳塘、保城、齐昌、永兴四县,上隶豫州。北周占领淮南江北时,改南梁武帝时改蕲州为罗州,又复改为蕲州,齐昌郡、齐昌县均属蕲州。
隋统一中国后,撤原州、郡、实行州、县两级制,置蕲州总管府,辖齐昌、蕲水等县。
589年(隋文帝开皇九年),改蕲州总管府为蕲州。
598年(隋文帝开皇十八年),复“蕲春”县名。
607年(隋炀帝大业三年),改蕲州为“蕲春郡”,领蕲春、蕲水、浠水、黄梅、罗田五县。
621年(唐高祖武德四年),改“蕲春郡”为蕲州,治蕲春,仍领5县。同年,并蕲水于蕲春,同时析蕲春县东分置永宁县。
742年(唐玄宗天宝元年),改蕲州为“蕲春郡”,改永宁县为广济县,蕲春郡领蕲春,蕲水、广济、黄梅4县。
758年(唐肃宗乾元元年),复“蕲州”名,上隶淮南道。
宋代,曾在府、州之上置“路”,蕲州属淮南路,仍治蕲春,领4县。
1072年(宋神宗熙宁五年),淮南路分为东、西南路,蕲州隶属淮南西路,领县增加了罗田,为5县,因地界金国,蕲州建为防御州。
元初,改“蕲州”为“蕲州路”,治所及领属县同宗。
1275年(元世祖至元十二年),置淮西宣抚司于蕲州路。
1277年(元世祖至元十四年),改“蕲州路”为“蕲州总管府”,置录事司。
1286年(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),直隶湖广行省,逾六年,复隶淮西道。
元末,蕲州路先后为农民起义军“天完”和“汉”政权所据。
1364年,朱元璋灭汉,改“蕲州路”为“蕲州府”,治蕲春,上隶湖广行省,领蕲春、蕲水、广济、黄梅、罗田5县。
1376年(明太祖洪武九年),降蕲州府为州,隶湖广布政司。不久,改属河南布政司,撤蕲春县,以州领县事,外领5县。
1378年(洪武十一年),蕲州辖县蕲水、罗田两县划出蕲州,属黄州府管辖,蕲州仅代辖广济、黄梅两县。
1445年(明英宗正统十年),荆王朱瞻纲自江西建昌迁蕲,建荆王府于蕲州城。
清初,蕲州领县如归末,属黄州府,上隶湖广布政司汉黄德道。
1664年(清圣祖康熙三年),蕲州不再领县,仍属黄州府,因当年改湖广为湖北、湖南两省,蕲州上隶湖北省。
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,裁州,复“蕲春县”,属湖北省江汉道,后江汉道撤直隶湖北省。
1932年(民国二十一年)10月,省、县中国置行政区,督察专员公署,罗田、英山、广济、黄梅、浠水和蕲春均属第二行政区,督察专员署治蕲州城,以督察专员兼理蕲春县事,后于1936年专员公署迁黄州,至建国前,蕲春一直属黄冈行政区专员公署。
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,蕲春县隶湖北黄冈行政区,或隶黄冈专区、黄冈地区。
1996年5月,黄冈区改建“黄冈市”,蕲春县隶属之。
1996年,蕲春县面积2398平方千米,人口约92.1万人。辖14个镇、11个乡:漕河镇、蕲州镇、赤东镇、管窑镇、彭思镇、茅山镇、横车镇、株林镇、刘河镇、狮子镇、青石镇、张塝镇、檀林镇、大同镇、清水河乡、三渡乡、黄土岭乡、马畈乡、达城乡、大公乡、花园乡、桐梓乡、向桥乡、孙冲乡、田桥乡。境内有1个国营农场。县政府驻漕河镇。
2001年,撤销清水河乡,并入漕河镇;撤销三渡乡,并入赤东镇;撤销黄土岭乡,并入蕲州镇;撤销茅山镇,并入彭思镇;撤销马畈乡,并入横车镇;撤销达城乡,并入株林镇;撤销大公乡,并入刘河镇;撤销花园乡,并入狮子镇;撤销桐梓乡,并入青石镇;撤销孙冲乡,并入张塝镇;撤销田桥乡,并入檀林镇。
2004年,蕲春县总人口951391人,辖漕河、赤东、蕲州、管窑、横车、彭思、株林、刘河、狮子、青石、张塝、檀林、大同13个镇和向桥乡。2005年末,蕲春县辖13个镇、1个乡,31个居委会、535个村委会。
蕲春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,长江中游以北,隶属黄冈市,为武汉城市圈重要组成部分,是著名“教授县”,以人才辈出著称 。面积2397.6平方公里。总人口110万人(2016年)。北倚大别山,南临长江,风光秀丽,景色宜人,气候温和,四季分明。
汉末以来,蕲春以地处"吴头楚尾",扼控长江,战略地位显要,历为当权者所重视,先后设郡、州、府、路、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于境内;明代尚设蕲州卫、下江防道于蕲州,并迁荆王府于蕲州治所。当时辖地包括今蕲春、浠水 、罗田、英山四县及武穴市大部、黄梅县部分。历史上,蕲春长期为郡(州、路、府、专区)和县两级政府机构所在地 ,历为鄂东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军事中心。
任世事变迁,终不改绿水青山,看风云变幻,永不忘万里家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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